过去很长时间,我军少将授予对象为副军级、正军级,和副大军区级,所以要看少将具体是副战区级,正军级还是副军级。也就是说少将包含了副军级少将,正军级少将和副大军区级少将,这3个不同类别。不同级别的少将,对应到地方党政干部的级别,自然也是不同的。 军衔只是军官的一种身份标识,级别才是军队和地方关系对应的基础,因此需要先明确军官的级别,才能进一步探讨如何对应地方干部。就像副军级少将、正军级少将、副大军区级少将,虽然都是少将,但是级别明显不同,各方面都存在较大差别。所以即便同样是少将,所处的地位和待遇,区别也非常明显。 网上很多人在讨论这个问题时,习惯认为,军队少将固定对应地方某个级别,从而忽视了军官的级别问题,其实军队级别对应地方级别,才是正确的。 直接说少将相当于什么级别的党政干部,显然是很不合适的,一定要结合职级来讲。在2018年军衔制改革以后,副战区级军官只对应中将这个军衔,所以副战区级少将几乎没有了,只有副战区级中将,那就不讨论副战区级的少将了。现在的少将,只有两个类别,正军级少将和副军级少将。 如果是正军级少将,那么就应该对应党政系统的普通副部级,也就是没有成为中央候补委员的副部级干部。如果是副军级少将,那就应该对应中管正厅级干部。党政系统的一部分正厅级干部,纳入了中管干部序列,对应军队的副军级少将。 特别